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获悉公司涉及对外担保诉讼并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
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及向相关方核实,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015 年 3 月 25 日公示信息,公司因承担借款担保
连带责任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核实,该案件系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一笔借
款逾期引起,2015 年 2 月,债权人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
法院裁定君合集团需支付人民币 7559.1 万元及逾期违约金,公司作为担保人对
此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知悉前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后,公司向君合集团发出了《督促函》,
督促君合集团尽快与债权人协调处理该案件,并协同债权人及法院办理名单删除
手续,消除该事件对我司的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经了解,君合集团具有偿付能力。同时,针对公司为君合集团提供的担保,
君合集团控股股东厦门君合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君合集团 95%股权)2014
年 12 月将其持有的君合集团 20%股权质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该反担保股权对
应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不含其对外投资增值)金额 2 亿元。
鉴于君合集团的资产状况及其控股股东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措施,且君合集团
已支付部分款项并在协调债权人及法院处理相关事宜,预计公司为君合集团的担
保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3、目前进展
目前,君合集团已支付 1444.35 万元款项,并在协调债权人及法院处理相关
事宜,其表示将尽快解决该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君合集团就该事项的处理进展
情况,并视情况采取其它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