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 201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 年 6 月 6
日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瀚海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36 号)核准,公司通过发行股
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陈瀚海、武汉中科农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中科”)、无锡中科惠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
锡中科”)、常德中科芙蓉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德中科”)、
厦门拉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拉风”)、上海
锦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锦麟”)、陈亮持有的世纪长龙影
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龙”)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支付
购买上述股权的现金对价。具体为收购世纪长龙 100%股权所需支付对价合计
47,000 万元,其中 65%的对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合计发行 42,907,3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12 元;另 35%的对价以现金支付,合计支付 16,450
万元。
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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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被收购单位 收购股权 标的资产
评估报告号 评估值
名称 比例 交易价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世纪长龙 47,213.47 100% 47,000.00
苏中资评报字(2014)第 2014 号
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7,213.47 万元,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
交易作价为 47,000.00 万元。
(1)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世纪长龙
100%股权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对价总额 现金支付金额 股份支付金额 股份数
陈瀚海 35,471.56 12,415.04 23,056.51 3,238.27
武汉中科 2,994.97 1,048.24 1,946.73 273.42
无锡中科 2,495.05 873.27 1,621.78 227.78
常德中科 1,999.68 699.89 1,299.79 182.55
厦门拉风 1,808.80 633.08 1,175.72 165.13
上海锦麟 1,552.78 543.47 1,009.31 141.76
陈亮 677.16 237.01 440.16 61.82
合计 47,000.00 16,450.00 30,550.00 4,290.73
2014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陈瀚海、武汉中科、无锡中科、常德中科、
厦门拉风、上海锦麟、陈亮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290.73
万元,同日,世纪长龙 100%股权的标的资产过户到本公司名下。
2014 年 10 月 31 日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
资报告》(苏公 W[2014]B111 号)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30,550.00 万元,其中计入股本 4,290.73 万元。
2014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完成对世纪长龙原股东所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手续。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4,290.73 万股仅涉及以发行股票形式购买世纪长龙 100%
的股权,未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
存放情况。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购买资产配套资金情况
2014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新股 16,519,823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49,999,99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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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589,427.0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39,410,565.8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出具了“苏公 W[2014]B122 号”《验资报告》。201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完成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登记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与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塘桥支行、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3,941.06 万元,未使用募
集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初始存放 2014 年 12 月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 31 日余额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 募集资金
本公司 802000036903988 13,941.06 0.00
行塘桥支行 专户
合计 —— —— 13,941.06 0.00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世纪长龙
100%股权。2014 年 10 月 30 日,世纪长龙股权已全部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变
更后,世纪长龙已变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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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
存在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三、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世纪长龙
100%股权。2014 年 10 月 30 日,世纪长龙股权已全部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变
更后,世纪长龙已变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世纪长龙重组基准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8,178.32 万元,
交割基准日(2014 年 10 月 31 日)净资产为 22,521.75 万元(未经审计),较重组
基准日净资产增加了 4,343.43 万元,增幅为 23.89%,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世纪长龙
经营实现净利润所致。根据本公司与与陈瀚海、陈亮、厦门拉风签订的《利润补
偿协议》,进行补偿测算的对象为本公司注入世纪长龙 100%股权,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500 万元、5,850
万元、7,605 万元。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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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6 日出具“苏公 W [2015]E1177 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审核报告》,世纪长龙 201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5,541.09
万元,超过承诺数 1,041.09 万元,净利润承诺已经实现。
六、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
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 期后事项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期后事项。
八、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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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4,491.06
募集资金总额 44,491.0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2014 年度
44,491.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 2014 年度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或截止日项目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总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向陈瀚海等发行股份 向陈瀚海等发行股份
1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44,491.06 44,491.06 44,491.06 44,491.06 44,491.06 44,491.06 0.00 100.00%
资金 资金
合计 — 44,491.06 44,491.06 44,491.06 44,491.06 44,491.06 44,491.06 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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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序 累计产能利用率 效益
项目名称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
号
向陈瀚海等发行股份购买
1 不适用 4,500.00 0.00 0.00 5,541.09 5,541.09 是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合计 — 4,500.00 0.00 0.00 5,541.09 5,541.09 —
注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交易对方应当对标的资产未来三年的盈利进
行承诺并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根据公司与陈瀚海、厦门拉风、陈亮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对方陈瀚海、厦门拉风、陈亮向公司承诺如下: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净利润不低于 4,500.00 万元、5,850.00 万元、7,605.00 万元。
注 2: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出具“苏公 W [2015]E1177 号”《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的审核报告》,世纪长龙原股东承诺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500.00 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 5,541.0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超过承诺数 1,041.09
万元,净利润承诺已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