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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0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15 年 4 月 9 日上午 8:30 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云鹏先
生主持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并经电话确认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独立董事石金星、
王亚丽分别委托独立董事赵元丽、宋华进行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年度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华、赵元丽、石金星、王亚丽分别向董事会提
交了《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保 荐 机 构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详 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 2014 年实现营
业收入 39,907.1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6.89%;利润总额 3,934.71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 10.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65.29 万元,比上
年同期增加 13.26%;基本每股收益 0.1950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3.24%。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根据 2014 年度经营业绩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制订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和要求,有效防止了该内
幕信息的泄漏。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母公司净
利润 36,202,914.61 元,计提 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14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04,625,773.98 元。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 20,426.2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6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 3,268,204.8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2012-2014)》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
荐 机 构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详 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拟使用
2,5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
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意见,详
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说明,详
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担保方式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 30,000 万元,以信用担保方式向兰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0 万元,
以信用担保方式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最
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
准。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为 2015 年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结果的合法性等出具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6 日 14:00 在兰州市城关区佛慈大街 68 号公司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事项详见 2015 年 4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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