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5]62020002 号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告
附注
2、 告 3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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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5]6206002 号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制
药公司”)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合并及公
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佛慈制药公
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
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
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佛慈制药公司 2014 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
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佛慈制药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 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海英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表
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资金占用方类 资金占用方名 2014 年期初 2014 年度占用 2014 年度偿还 2014 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原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占用性质
别 称 占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额 用资金余额 因
联关系 计科目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 计 —— —— —— - -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
小 计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李云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吕芝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