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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0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
月7日在联化科技上海办事处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牟金香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见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
相关章节。
    三、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16)。
    五、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一致通过本次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由其继续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业务
咨询等服务,并确定2015年审计费用为70万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七、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为郡泰医药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何禹云先生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以及监事职务,辞职
后将继续担任公司顾问。何禹云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人数。一致同意将股东彭寅生先生、张贤桂先生联合提交的《关
于提名何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何禹云先生
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何禹云
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九、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2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潘剑娅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职务,现拟聘任
王小军先生为审计监察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十一、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5-017)。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5]第11184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4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11184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对此均发表了独立意见或核查意见。《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2014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十四、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
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24)。
    十五、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
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5—018)。
    上述第二至八项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附:
一、何娜女士简历
      何娜,女,1983年10月出生,本科,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曾担任浙江永强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现任联化科技财务
部会计。
      截止 2015 年 4 月 7 日,何娜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
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何娜女士的聘任符合以下规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
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王小军先生简历
      王小军,男,1970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历任联化科技车间经理、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出口部经理、联化科技原料采购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截止 2015 年 4 月 7 日,王小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000 股,与
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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