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保持的良好合作
关系,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包括对公司子公司的审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3 年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
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
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
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及能力,近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
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了解,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