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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09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7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
津国恒”)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元投资”)
有关对天津国恒股权结构变动的函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国恒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15年4月6日,力元投资持有天津国恒12.08%股权,是天津国恒第一大
股东。2015年4月7日,力元投资与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德福金控”)签署《股票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中德福金控受让力元
投资持有的99,000,000股股票,即6.63%的股权,为天津国恒第一大股东。深
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基金”)持有中德福金控100%股权。
尤明才先生持有德福基金94%股权,是德福基金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尤明才先生
成为天津国恒的实际控制人。
    2015年4月7日,力元投资与自然人葛建签署《股票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
“协议”),葛建受让力元投资持有的10,000,000股股票,即0.67%的股权。
    上述股票协议转让后,力元投资持有天津国恒4.78%的股权,不再是天津国
恒的第一大股东。
    二、中德福金控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座 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尤明才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服务外包;创业
                   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
                   金;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经
                   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
经营期限:         2015 年 3 月 25 日至 永续经营
股东情况:         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持股
实际控制人         尤明才先生,出生年月为 1961 年 2 月,中国国籍,自 2013
                   年 11 月起任德福基金董事长兼总裁
    三、协议主要内容
    经力元投资与中德福金控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力元投资向中德福金控转让其
拥有的天津国恒99,000,000股股票,即6.63%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920
万元,即每股作价0.8元。
    经力元投资与自然人葛建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力元投资向葛建转让其拥有的
天津国恒10,000,000股股票,即0.67%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800万元,即
每股作价0.8元。
    四、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权控制情况
    1.股权转让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股权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任元林先生,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
及控制关系如下:
                  任元林                    王东
                     70%                  30%
                            力元投资
                         12.08%
                             天津国恒
    2.股权转让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股权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尤明才先生,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
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尤明才                黄文表           聂金清
             94%                   5%               1%
                                   德福基金
                                  100%
                                  中德福金控
                                  6.63%
                                   天津国恒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鉴于此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已超过天津国恒已发行股份的5%,力元投资将
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德福金控将在上述事
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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