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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0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
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4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股权收购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议案》。
    (二)201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2014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3.《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
《201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5.《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6.《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关于续聘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8.《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3.《关于出资
成立新疆北新路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五)201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七)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3.《关于更换监事的
议案》;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八)201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已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1.监事会对 201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财务管理等
方面进行了认真、有效的监督、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
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2.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各期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
制与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收购行为,公司出售资产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
利”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
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程序、责任人和一般要求,规
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工作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确保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及时和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
格遵守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
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
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三、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计划
    1.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
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好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的检查和监督,保持与
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实时掌握
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
    3.积极参加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各类学习和培训,
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和履职能力。
    2015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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