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8日在《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5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5-013),由于文件编制人员工作疏忽,将《2015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首页中“证券简称:15振业债”错写成“证券简称:15深业债”,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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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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