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4 月 8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9 人,董事长李扬德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春联女士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经与会所有董事推选,本
次董事会会议由张春联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杨水法先生已辞职,公司财务总监岗位空缺,为确保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杨洁丹女士
提名,拟聘任李文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
任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8 日
附:个人简历
李文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
曾任湖南省郴州市汽运总公司财务主管、东莞欣仪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文平先生被授予1.7万股股票期权,与其他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