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编号:临 2015—14 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3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时整在西藏拉
萨市夺底路 14 号公司 6610 会议室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
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多吉罗布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7 人,同
意 9 人(其中:公司董事吴振华先生、张德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
加本次董事会,特委托公司董事徐玉华女士、边巴次仁女士代为出席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预案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6,537,884.30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59,037,603.80 元,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计提 10%法定盈
余公积金 0.00 元,加上 2013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255,444,337.90
元,2014 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314,481,941.70 元,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现金红利(含税),剩余 287,121,941.70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4 年,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
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经本公司 201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
议决议,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各项准则,并依
据上述各项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
量产生影响如下:
本期公司按 2014 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将原成本法核算的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重
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具体明细如下表:
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3 年度
被投资单位 投资成本(元) 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西藏南群工贸有限公司 1,056,900.00 1,056,900.00 1,056,900.00
拉萨中开藏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西藏天路邛崃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36,212,805.89 36,212,805.89 36,212,805.89
合 计 98,269,705.89 98,269,705.89 98,269,705.8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4 年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 2014 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客观
评价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中审亚太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期限
为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涉及变更
贷款银行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昌都支行贷款 2.5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此项担保
事宜,并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披露了《西藏天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由于目前市场发生变化,需变更贷款银行。经前期商洽,贷款银
行由中国建设银行昌都支行变更为中国银行昌都支行,贷款额度 2.5
亿元人民币不变,贷款期限 7 年,贷款年利率 3.77%。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严格实施上述 2.5 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事项并收取 1%
的担保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听取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听取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听取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
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