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1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3日上午9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许长虹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6名,实际参加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将位于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89号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建筑物以2,409.79万元转让给控股股东河北冀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此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守兴(担任控股股东董事职务)、冯帆(实际
控制人之子)、陈泰鹏(担任控股股东子公司的董事职务)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 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