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5年4月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就上述事项通知我们并进 行了沟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事前书面意 见如下: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石金峰 张 维 石永奎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Ο 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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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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