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
                   控股股东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中装备”、“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中国证监
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石中装备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双方
    转让方: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河北冀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冀凯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2,9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50%,为公司的控股
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位于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89号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十
一项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一宗,面积13,135.432平方米,用途为工业,性质为出让,评估
价值为814.40万元;
    房屋建筑物十一项,面积总计11,227.95平方米,其中九项用途为工业,两
项用途为科研,评估总价为1,595.39万元。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决策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守兴(担任控股股东董
事职务)、冯帆(实际控制人之子)、陈泰鹏(担任控股股东子公司的董事职务)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
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名称:河北冀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 136 号
    法定代表人:冯春保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实收资本:8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1 日
    注册号:130000000007135
    股权结构:冯春保先生持股 61.418%,其余股权由 16 位自然人持有。
    经营范围: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粉末冶金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法律法规
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除外);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
外);自有房屋租赁;软件技术的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需经审批的除外);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冀凯集团相关财务数据为:资产总计 111,461.98
万元,负债总计 18,605.76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 92,856.22 万元。2014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52,784.45 万元,利润总额 2,410.68 万元,净利润 1,644.85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冀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50%,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1、土地使用权一宗
       该宗土地位于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89号,北至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供水排水公司、区间路,东至河北新大陆机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南至黄河大道,西至石家庄市启迪贸易有限
公司,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4年7月20日,
使用权面积为13,135.4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高新国用(2011)第00123
号。账面原值725.08万元,账面净值633.55万元,评估值为814.40万元。
       2、房屋建筑物十一项
           房屋所有权      规划            建筑面积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值
序号                              总层数
              证号         用途            (平方米)   (万元)   (万元)   (万元)
          石房权证开字
 1                         工业    +1-0      471.83       53.60     45.52      56.19
         第 750000048 号
          石房权证开字
 2                         工业    +1-0     1,334.00      175.69    149.20     158.88
         第 750000049 号
          石房权证开字
 3                         工业    +2-0     1,042.00      118.37    100.52     124.10
         第 750000050 号
          石房权证开字
 4                         工业    +3-0      722.51       53.25     45.22      86.05
         第 750000051 号
          石房权证开字
 5                         工业    +1-0      151.60       11.55      9.81      18.06
         第 750000052 号
          石房权证开字
 6                         工业    +1-0      53.07         1.06      0.90       4.30
         第 750000053 号
          石房权证开字
 7                         工业    +1-0      96.42         5.82      4.94       7.82
         第 750000054 号
          石房权证开字
 8                         工业    +1-0      89.57         5.41      4.59       7.26
         第 750000055 号
          石房权证开字
 9                         工业    +1-0      242.25       16.57     14.07      28.85
         第 750000056 号
          石房权证开字
 10                        科研   +10-1     4,416.46      716.79    612.35     723.86
         第 750000057 号
          石房权证开字
 11                        科研    +3-1     2,608.24      398.28    340.25     380.02
         第 750000058 号
合计          ——         ——    ——    11,227.95    1556.39    1327.37    1595.39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河北华丰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河北金峰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分别对公司上述房产、土地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冀华丰税字第2015030285-1号
《房地产评估报告》、冀金峰[2015](估)字第03013号《土地估价报告》。截至
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20日,上述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2,409.79万元,评估增值
448.87万元,评估增值率22.89%。据此本次交易的价格最终确定为2,409.79万元。
(评估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5年4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
估价报告》(冀华丰税字第2015030285-1号)、《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土地估价报告》(冀金峰[2015](估)字第03013号))。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2,409.79万元
    支付方式:电汇
    支付期限:协议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冀凯集团向公司支付总款项的50%;
办理完转让过户手续后的30个工作日内冀凯集团支付剩余50%的转让款。
    评估费用 :由转让方承担
    税费及过户手续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如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等对税费未有规定的,双方各承担50%。
    资产交付:鉴于公司新建厂区尚处建设中,冀凯集团同意公司在建设完成前
无偿使用上述经营场所,无偿使用期间的水、电、气、采暖费等由公司负责。公
司新厂区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资产交付。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鉴于公司对生产流程和厂房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公司将相
关资源进行整合,拟建设整铸中部槽生产基地和煤机生产基地(详见公司于2015
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石家庄黄河大道89号厂区在公司迁入新
厂区后将闲置,为盘活存量资产,节约管理成本,进行本次交易;
    关联交易的影响: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
行为,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冀凯集团
同意公司在新厂区建设完成前无偿使用上述经营场所,不收取房屋租赁费用,支
持公司发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冀凯集团及实
际控制人冯春保先生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除此之外,2015年年初
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冀凯集团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同时控股股东同意公司在
新厂区建设完成前无偿使用上述经营场所,不收取房屋租赁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
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保荐人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向控股股东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立军              褚力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