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合肥博微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博微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博微安全”)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通知书》、
《决定书》【(2015)合破(预)字第 00004 号】,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债权人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债务人博微安全的破产清
算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概述
(一)破产清算案件简述
1、申请人: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
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273-3 地块。
2、破产清算申请事由:博微安全不能清偿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二)法院裁定时间:2015 年 3 月 30 日。
(三)裁定书主要内容:
受理申请人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被申请人博微安
全的破产清算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法院指定合肥博微安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博微安全破产管理人。
三、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影响
博微安全已停止经营,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博微
安全即将进行解散清算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
报》,编号:临 2014-004 号)。本次博微安全破产清算的受理不会对本公司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