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 2015-018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赵晓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须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25,600 万股为基数,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2,560 万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 672,578,434.26 元结转以后年度。2014 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投资者
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还须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改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2014 年公司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
和内控审计服务。报告年度支付其费用为 15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20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会议同意提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与会监事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资格,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
本议案中改聘审计机构还须经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 2015-022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 2015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控股子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追认,其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交易条件公平、
合理,没有损害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控股子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部分内容还须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临 2015-019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控
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