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4 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 2015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先认可函 在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关于 2014 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追认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控股子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追认,其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交易条件 公平、合理,而且没有损害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控股子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必要、持续的 日常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 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先认可函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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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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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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