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股票代码:600475 编号:临 2015-019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追认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1.华光股份:指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华光电站:指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
3. 友联热电:指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4.国联环保:指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 中设国联:指中设国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电燃公司:指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7. 协联热电:指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8. 惠联热电:指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9. 惠联垃圾热电:指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10.新联热力:指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11.华丰节能:指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华光电站 2014 年与华丰节能、协联热电的日常
关联交易追认,友联热电 2014 年与电燃公司发生的购买原煤超过预计数;同时华光
电站、友联热电 2015 年与国联环保、协联热电、惠联热电、惠联垃圾热电、中设国
联、新联热力、电燃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详见下文。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华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上关联
董事蒋志坚、缪强、张伟民回避了表决。
●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 本项关联交易还须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需要,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
程有限公司与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
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无锡国
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14年预计发生金额和2014年实际发生金额以及
2015年预计金额如下:
1、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4 年 2014 年 2015 年
关联方
类型 定价原则 预计 实际 预计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 50,000 0 --
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 -- 2,332.95 --
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 -- 12,150.33 3,000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 -- -- 6,000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 -- -- 7,000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 10,000 4,676.07 10,000
中设国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价 -- -- 100,000
2、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4 年 2014 年 2015
关联方
类型 定价原则 预计 实际 年预计
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市场价 6,000 5,181.92 --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采购蒸汽 市场价 -- -- 3,000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市场价 -- -- 7,000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购买原煤 市场价 17,000 18,753.31 24,000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贷款转账 不计利息 23,000 18,200 25,000
还贷融通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不计利息 13,000 10,500 15,000
资金
2014 年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电站”)分别与无锡
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系华光电站分
别于 2012 年 5 月、2013 年 9 月签订的电站工程与服务销售合同,因项目执行原因,
于 2014 年度确认销售收入。
2014 年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购买原煤超过预计数
1,753.31 万元的原因主要是把握目前煤价相对较低的时机,以多发凝电争取效益,实
现运营效益最大化。
2015 年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系
友联热电通过淘潼浜、深南电路转供给新联热力,形成供热销售;同时由于供热高
峰,友联热电硕放线末端压力偏低,影响裕安线、布勒食品等用户用汽,所以由友
联热电向新联热力采购蒸汽,补充供热。
由于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蒋志坚、缪强、张伟民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的交易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蒋志坚
(4)注册资本:80,0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保行业、能源行业、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及相关产业的投资;
成套发电设备、环保能源设备、普通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的销售;环保能源设备、
电站、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及相关设备的技术开发、培训、咨询服务
(6)与华光股份的关联关系: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44.55%的股份。
2、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堰桥街道仓桥头88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法定代表人:陈亮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热力与相关产品的生产与经营,有关热电厂(包括
热网)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堰桥街道仓桥头88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亮
(4)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燃烧城市生活垃圾的方式生产销售电力、蒸汽;销售本公司
附属产品。污泥的处理处置。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 816 号
(2)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3)法定代表人:胡文新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煤炭、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煤炭的代理、咨询
和中介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城南路 1 号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3)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4)注册资本:37252.894789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
园E幢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4)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节能工程的设计咨询、技术开发、改造及相关服务;太阳能电
池组件、电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维护;
储能电池、储能系统的销售、安装、维护;能源管理方案的设计及服务;太阳能光
伏系统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
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中设国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区 A 栋 202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高敏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新能源项目投资和管理;新能源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和施工;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安装、销售;合同
能源管理。
(6)与本公司关系:中设国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
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龙山路 4 号 B 幢 704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伟民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镇供热服务;分布式热电冷联供;供热管网工程的设计、安
装;供热新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热电行业进行
投资、管理。
(6)与本公司关系: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国联环保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关联方 2014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74,962.37 159,071.17 1,669.87 14,617.66
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 66,621.34 24,526.97 43,452.03 3,810.17
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24,863.44 17,130.24 12,148.02 1,408.42
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 4,268.24 1,463.19 43,416.81 57.51
无锡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76,114.04 43,532.39 68,570.99 4,851.71
无锡国联华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605.96 2,007.17 336.86 114.29
中设国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4 日新设立
无锡新联热力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新设立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两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范畴,利用国联集团和国联
环保的产业平台优势,带动集团内部企业生产和销售,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燕、赵长遂、傅涛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控股子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追认,其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交易条件公平、
合理,没有损害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控股子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实际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