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建设项目 C6 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生产线、背光灯条
生产线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司
C6 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生产线、背光灯条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决定
以自由资金采用当前的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开展平板彩电一体机模
组生产线、背光灯条生产线及 C6 号厂房建设项目。
1、为更好地推动上述项目的建成及经营业务的开展,根据此生
产线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拟对其厂房建设追加投资 895 万元,本次
追加投资后,项目投资总金额为 3394 万元。
2、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本次追加投资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后即可生效。
二、追加投资的基本情况
1、追加投资主体名称:C6 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生产线、背光
灯条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
3、项目实施主体: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本次追加投资后的项目投资金额如下:
项目总投资规划为 3394 万元,其中厂房投资 2164 万元,设备
投资 1230 万元。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8 个月,投产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正常达产后的年销售收入约为 17175 万
元,年净利润总额约为 1578.01 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
约为 2.73 年。预计的达产年份和产生的经济效益会受到市场供需情
况、产品售价、原材料价格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
5、公司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追加投资的原因
因受项目施工方案调整影响,增加了施工项目和项目工程量。由
于生产线布局发生变化,项目建设与原规划设计有较大出入,公司基
建管理部门会同规划设计部门、施工单位对原先设计方案进行了必要
的调整和补充,对厂房结构、基础及生产线进行重新设计,增加了投
入。
四、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对项目追加投资,将为企业自身的发
展和提高实力奠定物质基础,优化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增加产品的
技术含量,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当前液晶彩电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
优势,在市场地位、销量方面取得先机,将直接影响到订单的数量,
与客户实现双赢,降低市场风险。本次投资的C6号厂房可作为仓库
使用,亦可作为其它用途,线体投资小回收期较短,总体投资风险较
小。
五、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C6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生产线、背光灯条生产线项目
追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该项目追加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
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所追加的投资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