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次董 事会于 2015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 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7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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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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