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
年3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2,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
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12,000,000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224,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8日
(二)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15年4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二)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9日通过
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三)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331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2 08*****741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8*****332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4 08*****551 东莞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 08*****542 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08*****516 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9日。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24,000,000股,股本结构变动
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增加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4,000,000 75.00% 84,000,000 168,000,000 75.00%
1、国有法人持股 7,665,000 6.84% 7,665,000 15,330,000 6.84%
2、其他内资持股 5,775,000 5.16% 5,775,000 11,550,000 5.1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5,775,000 5.16% 5,775,000 11,550,000 5.16%
3、外资持股 70,560,000 63.00% 70,560,000 141,120,000 63.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70,560,000 63.00% 70,560,000 141,120,000 63.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00,000 25.00% 28,000,000 56,000,000 25.00%
1、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0 25.00% 28,000,000 56,000,000 25.00%
三、股份总数 112,000,000 100.00% 112,000,000 224,000,000 100.00%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一)咨询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咨询联系人:曾仕奇、甘桂林
(三)咨询电话:0769-87387777
(四)传真电话:0769-87367777
七、转增后的每股净收益
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224,00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0.2184元。
八、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