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5 日以书面和电
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泽春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4
年度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公司治理”部分。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5
年4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6、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8、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 2015 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同行业公司监事薪酬情
况,现拟定公司监事薪酬事项如下:
(1)公司监事朱泽春的年薪为人民币 70 万元。
表决结果:朱泽春回避表决,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
议案;
(2)公司监事崔建华的年薪为人民币 50 万元。
表决结果:崔建华回避表决,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
议案;
9、会议以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王永森、万鹏鹏、黄建军等 3 名激励对象已向公司提出
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目前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1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30,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4.42 元/
股。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