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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0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对圣莱达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2010 年 8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5 号”文核
准,圣莱达向社会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 16.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32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99,886.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2,100,113.09 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9 月 2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 388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累计直接投入承
诺投资项目 168,607,376.44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31,066,400.18 元,
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113,492,736.65 元,差异 17,573,663.53 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项目        开
                                    账号                        余额
  名称        户行
     年产               626559228                                 222.40
                 民
310 万台水
             生银行     702009289                          1,758,959.80
加热智能
             江北支
生活电器
               行       702009416                          2,043,207.47
扩产项目
                        24010122000220586                              9.65
                        24010122000441454                  3,153,409.37
                        24010122000441510                  3,153,409.37
     高精               24010122000441663                  3,153,409.37
度钛镍合
                 宁     24010122000441719                  3,153,409.37
金记忆式
             波银行
温控器自                24010122000441872                  3,153,409.37
             四明支
动化生产
               行       24010122000441928                  3,153,409.37
线技改扩
 产项目                 24010122000442083                  3,153,409.37
                        24010122000457335                  2,087,348.35
                        24010122000457488                  3,131,022.56
                        24010122000498987                  2,131,834.84
                 民     626559695                                  26.73
     研究    生银行
开发中心     江北支     702008681                               72,579.16
               行
                            626559806                               3,345.29
                            702009711                         30,648,112.00
                      民
    超募     生银行     702008962                         10,216,037.34
 资金专户        江北支     702009545                           5,819,642.34
                   行
                            702009457                         20,432,074.66
                            702009615                         30,648,112.00
            合   计                                          131,066,400.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首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
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四个专项账户。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
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项
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
查。
    公司已与平安证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
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平安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
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决定销户,同时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及平安证券与招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
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超募资金)逐步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
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及平安证券与招商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
资金存放专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超募资金)变更
为民生银行江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
发布公告。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2011 年 6 月 13 日用募投资金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
扩产项目(中国银行)的 1200 万元和超募资金(中国银行)的 3540 万元进行了
结构性存款。存款利息收益共计 19.82 万元。根据证监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办法
规定,募集资金用结构性存款方式存储属于违规行为。公司自知情之日起停止了
此 项 业 务 , 于 2011 年 6 月 13 日 止 的 资 金 和 利 息 全 部 收 回 , 并 办 理 了
927015001906061111 户头永久性销户手续(证明文件已提供证监局),并公告致
歉。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0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圣莱达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议情况、公司的公告文件、其他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和其他支持文件等资料等。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圣莱达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三方监管协议,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
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齐   政
                                                              朱翔坚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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