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向各
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姜煜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其中葛晶平、成志明、杨克泉及韦烨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
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 7 张,收回有效
表决票 7 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与自然人吴少石投资设立天津通
达达尔力科技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军用设备,完善公司军工产业布局。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购的资金
审核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核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
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的核查意见》,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