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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31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波
导股份有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宁波波导软件有限公
司和奉化波导软件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3.9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77%;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
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资金活动(包括营运资金管理、筹资管理、对外投资、委托贷款)、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管理)、
工程项目、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 
管理、内部监督、信息系统控制、内部信息传递、全面预算;重
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
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10%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3%
直接财产损失        1000万元及以上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5%≤错报<利润总额10%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1.5%≤错报<资产总额3%
直接财产损失       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5%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1.5%
直接财产损失        500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公司规定,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至少应认定为“重要缺
陷”: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
对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对期末财务
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
     以下情形至少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
的强烈迹象: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
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审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发现。审
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
督失效;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发现涉及高级管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行为;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
要缺陷进行纠正。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
一般缺陷     人民币500万元以下           或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
                                              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重要缺陷     元)以上,人民币1000万 或
                                              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元以下
             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
重大缺陷                                 或
             万元)以上                       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
陷”: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
经营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分公
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
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
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规定,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考虑认定为“重要缺
陷”:中层管理人员舞弊;省级及以上主要媒体上当年出现过少
数负面新闻;上年评出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也没有合理解释;
中层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胜任能力不够。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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