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页
附件: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5)京会兴专字第 03000002 号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关规定编制《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
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
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
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
本鉴证报告仅供201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2014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附件: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胡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叶立萍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
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14 年度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0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采
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00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50,625,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74,375,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于 2011
年 12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
法定信息披露和股份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8,694,15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565,680,85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1)京会兴验字第 3-0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01090946300120102100431 235,680,850.00 0.00 已销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0109002914109802 190,000,000.00 0.00 已销户
双榆树支行
民生银行上地支行 0110014170037447 140,000,000.00 0.00 已销户
合计 —— 565,680,850.00 0.00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
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霍向琦等 6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5,305,2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24 元;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2,801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 28.56 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99,999,996.5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 192,999,996.56 元,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和股份登记
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2,61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389,996.5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
608009900 192,999,996.56 0.00 活期
北京万柳支行
合计 —— 192,999,996.56 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0,389,996.56 元中,62,532,000.00
元用于支付收购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佳通”)的现金对
价部分,已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汇入霍向琦等 6 名自然人账户;57,857,996.56
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和 12 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陆
续对外支付;70,000,000.00 元用于泰合佳通移动用户感知数据中心开发和建设项
目,已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汇入泰合佳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泰合佳通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20000001834000001815614 70,000,000.00 17,093,226.01 活期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50,000,000.00 理财户
合计 —— 70,000,000.00 67,093,226.0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连同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连同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以下简称“民生
万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泰合佳通移动用户感知数据中心开
发和建设项目的 70,0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连同泰合佳通、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批准对营销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的实施方式做以下调整: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年度内,加大区域中心的扩建,加强区域中心对
各地区的覆盖能力,扩建 7 个区域中心,原定第一年扩建 7 个区域中心变更为第
一年扩建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区域中心,第二年扩建西安、沈阳、成都、武汉
四个区域中心;原定第二年扩建 10 个地区办事处和新建 13 个地区办事处改为第
二年扩建 5 个地区办事处、新建 5 个地区办事处,原募投计划中未新建和扩建的
办事处将根据实施进度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建设;
(2)原计划北京总部(华北区域中心)购置办公场所变更为租赁办公场所,
取消扩建或新建的办事处的实施费用中装修费和租金转至北京总部;上海、广州、
成都三个区域中心租赁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其中上海的办公场所已经使用公司
自有资金购置,广州和成都的办公场所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北京总部的办公场所投
资,以上办公场所购置均为自用,不以出租、出售为目的,上海、广州和成都原
计划投入的租金和装修费转至北京总部;西安、沈阳、武汉原计划第一年扩建所
需的租金转到北京总部;本次取消扩建或新建办事处的机器设备投资以及实施费
用中的人力资源费用投资转入原所在的区域中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含)以内的银行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泰合佳通管理层根据实际情
况选购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用途 使用闲置资金 使用时间 备 注
购买理财产品 5,000.00 2014.12.4-2015.6.12(190 天) 未到期
合计 5,000.00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 万元,实际使
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6,709.32 万元(含利息收入),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95.85%。
尚未使用的原因:项目原计划于 2014 年下半年正式启动,计划总投资 7,496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固定资产支出、研发人员成
本、市场推广费用以及差旅、办公、通信和租赁等相关支出。该项目一期平台预
计在项目启动后 1 年左右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支出 4,123 万元;二期平台预计
在一期平台完成 1 年后达到可以使用状态,预计支出 3,373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
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4 日,项目实际在 2014 年 10 月底左右启动,距 2014
年底只有两个月的时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仅 300 万元。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移动用户感知数据中心开发和建
项目类别 2015 年 2016 年 合计
设项目
募集资金支出计划 3,009.00 3,691.00 6,700.00
采购 设备购置-项目相关 390.00 216.00 606.00
研发支出-资本化 人力支出-研发人员 1,800.00 2,274.00 4,074.00
研发支出-资本化 房租及物业水电费-项目研发部 200.00 300.00 500.00
差旅费用(产品调研等)-研发人
研发支出-费用类 100.00 150.00 250.00
员
研发支出-费用类 办公费用-项目研发部相关 10.00 15.00 25.00
研发支出-费用类 测试费用-研发 15.00 20.00 35.00
市场支出-费用类 人力支出-市场人员 200.00 300.00 500.00
市场支出-费用类 差旅费用-市场人员 114.00 156.00 270.00
市场支出-费用类 办公费用-市场人员 10.00 15.00 25.00
市场支出-费用类 房租及物业水电费-市场人员 70.00 80.00 150.00
市场支出-费用类 市场推广费用-市场人员 100.00 165.00 265.00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投入时间 信息披露累计投资金额 实际累计投资金额
2012 年 2,834.62 2,834.62
数据中心解决方案产品化项目 2013 年 2,226.36 2,226.36
小计 5,060.98 5,060.98
2012 年 10,128.30 10,128.30
营销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2013 年 3,199.87 3,199.87
小计 13,328.17 13,328.17
2012 年 7,956.49 7,956.49
生物云计算数据中心开发和建设项目 2013 年 2,884.39 2,884.39
小计 10,840.88 10,840.88
合计 29,230.03 29,230.03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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