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 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在201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5-03-31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