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
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拟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
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另根据公司人员设置安排,增设“总工程师”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后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三条为:
公司于【】经【】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修改为: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原第六条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现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000 万元。
原第十二条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现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
原第二十条为: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人民币 1 元。公司发起人为晨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湖文和陈雪玲。全体发起人以货币形式认购公司股份,
于 2008 年 7 月 14 日止全额认购完成:
认购股份数额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万股) 本比例
1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750 95%
2 陈湖文 125 2.5%
3 陈雪玲 125 2.5%
合计 5,000 100%
2010 年 4 月,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750 万股公司股份以
人民币 1.2 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至陈湖文、陈湖雄和陈雪玲。股权转让后公司的
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 认购股份数额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或姓名
号 (万股) 本比例
1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 60%
2 陈湖文 760 15.2%
3 陈湖雄 760 15.2%
4 陈雪玲 480 9.6%
合计 5,000 100%
2010 年 12 月,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13 日货币出资
1,702.50 万元,按 1.65 元/股折合成新增出资额 1,031.82 万股;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与 11 月 16 日分别投入房屋、模具等实物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 17,954.85 万
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17,954.85 万元,按 1.65 元/股折合成新增出资额
10,881.73 万元;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投入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价值为 5,092.65
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 5,092.65 万元,按 1.65 元/股折合成新增出资额
3,086.45 万元。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货币出资 1,702.50 万元,投入实
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23,047.50 万元,其中折合新增出资额 15,000 万元,转入资
本公积 9,750 万元。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 认购股份数额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或姓名
号 (万股) 本比例
1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000 90%
2 陈湖文 760 3.8%
3 陈湖雄 760 3.8%
4 陈雪玲 480 2.4%
合计 20,000 100%
2010 年 12 月,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4,600 万股公司股份
以人民币 2 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至陈湖文和陈湖雄。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表:
认购股份数额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万股) 本比例
1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400 67%
2 陈湖雄 3,160 15.8%
3 陈湖文 2,960 14.8%
4 陈雪玲 480 2.4%
合计 20,000 100%
2011 年 2 月,陈湖雄将其持有的 1,000 万股公司股份以人民币 4.5 元/股的价
格转让给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陈湖文将其持有的 1,000 万股
公司股份以 4.5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股权
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 认购股份数额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或姓名
号 (万股) 本比例
1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400 67%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
2 1,000 5%
伙)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
3 1,000 5%
伙)
4 陈湖雄 2,160 10.8%
5 陈湖文 1,960 9.8%
6 陈雪玲 480 2.4%
合计 20,000 100%
2011 年 3 月,陈湖雄将其持有的 1,400 万股公司股份以人民币 9 元/股的价格
转让给上海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50 万股、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
金(有限合伙)354 万股、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46 万股、
苏州钟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0 万股、上海敏新创业投资事务所(有限
合伙)130 万股、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5 万股、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 55 万股;陈湖文将其持有的 1,200 万股公司股份以 9 元/股的价格
转让给上海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50 万股、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
金(有限合伙)354 万股、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46 万股、
苏州钟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0 万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
序 认购股份数额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或姓名
号 (万股) 股本比例
1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400 67.00%
2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1,000 5.00%
3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1,000 5.00%
4 上海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00 4.50%
5 陈湖文 760 3.80%
6 陈湖雄 760 3.80%
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
7 708 3.54%
伙)
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8 492 2.46%
伙)
9 陈雪玲 480 2.40%
10 苏州钟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 1.00%
11 上海敏新创业投资事务所(有限合伙) 130 0.65%
12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5 0.575%
13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5 0.275%
合计 20,000 100%
2013 年 12 月,公司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利润
为基础,以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
每 10 股送 5.5 股红股,合计分配红股股利 11,000 万股;同时,公司以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资本公积金为基础,以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共计转增 9,000
万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认购股份数额 占公司总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万股) 股本比例
1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6,800 67.00%
2 上海科迎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2,000 5.00%
3 上海杰葵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2,000 5.00%
4 上海约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800 4.50%
5 陈湖文 1,520 3.80%
6 陈湖雄 1,520 3.80%
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
7 1,416 3.54%
伙)
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8 984 2.46%
伙)
9 陈雪玲 960 2.40%
10 苏州钟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0 1.00%
11 上海敏新创业投资事务所(有限合伙) 260 0.65%
12 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30 0.575%
13 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10 0.275%
合计 40,000 100%
现修改为: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 5,000 万股,每股人民币 1 元。公司发起人为晨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湖文和陈雪玲。全体发起人以货币形式认购公司股份,
于 2008 年 7 月 14 日止全额认购完成:
认购股份数额 占公司总股
序号 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万股) 本比例
1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750 95%
2 陈湖文 125 2.5%
3 陈雪玲 125 2.5%
合计 5,000 100%
原第二十一条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6,0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原第一百二十七条为: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