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委托理财购买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
港科技”)及下属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
的银行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委托
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将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利用好
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
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
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三、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可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可购
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
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
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独立
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
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本次拟购买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
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
银行理财产品。
五、公司经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限制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期限一年,自 2014 年 5 月 8 日至 2015 年 5 月 7 日,
目前尚未到期。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下属控股世纪长龙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张
家港美伦精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委托理财产品的合同(或协议),
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 7500 万元。除此以外,公司没有其他与银行签署新
的委托理财产品的合同(或协议)。
六、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