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总资产、净
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财务报表有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
调整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
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
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7 个准则的修订通知,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改的决定,自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修订通知,
自 2014 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本公司根据以上准则修订的通知,相应变更了公司会计政策并执行了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的规
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离职后福利明细项目核算。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
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帐面余额 1,000,000.00 1,0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000,000.00 1,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余额 1,000,000.00 1,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00,000.00 1,000,000.00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
任何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将递延收益
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52,112,405.13 59,510,014.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52,112,405.13 59,510,014.52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递延收益和其他非流动负债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
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
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说明
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并结合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执行
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公司重
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认为: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是根据
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
润金额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重要
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2、监事会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
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金额等产生重大影响,其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
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金额等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