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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新办公楼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8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新办公楼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 3 月 26 日,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新办公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市高新总
部基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基地公司”)签订《总部基地一期办公物业
租赁合同》,租赁珠海市高新区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B 楼第五层作为公司新办公楼,租期
五年,年租金不超过 135 万元。
    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董事谢伟、许楚镇先生为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事前已获得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过程中,关联
董事谢伟、许楚镇回避表决,此议案获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总部基地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镇软件园路 1 号会展中心第 15 层 1 单元 C 区
    法定代表人:陈彦君
    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 28 日
    注册资本:4 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400000240637
    主营业务:高新总部基地项目开发、建设;城市基础建设及配套项目开发;物业租
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资产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建材类产品开发、
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珠海华发高新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持股,为全资子公司。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珠海
华发高新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也为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不存在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拟租赁物业的基本情况
    高新区总部基地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情侣北路南段填海区,情侣北路北侧,地处
高新区未来发展核心区域。高新区总部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1.28 万平方米,楼高约
23.5 米,共五层。其中第五层建筑面积为 1869 平方米,层高为 4.09 米。其地类用途
为总部与研发基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60 年 10 月 28 日止。
    四、物业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总部基地公司签订《总部基地一期办公物业租赁合同》,参考市场公允价
格,租赁新办公楼年租金不超过 135 万元。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物业:所租赁的办公物业为珠海市高新区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B 楼第五层,
建筑面积为 1869 平方米(不含赠送露台面积 781 平方米),物业现状为毛坯,水电管
线齐全。
    (2)租赁期限:从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其中,装修期 1 个月,
免租期 2 个月)。
    (3)租金标准:从 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年租金不超过 135 万元,
按月支付。物业管理费及空调费等另计。
    (4)履约保证金:本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 224,280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能够解决公司办公场地紧张问题,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营造良好的办公
环境,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形象。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足,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不会影
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构成财务压力。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外,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总金额为 0。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景旭、郑丽惠、张文京、邱创斌认为:公司租赁新办公楼的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在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谢伟、许楚镇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
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
于上述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总部基地一期办公物业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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