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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8
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
事 10 人,王黎敏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吴洪波董事
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5 位监事和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褚敏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5 年财务预
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本公司
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05,692.64 元,2014 年末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3,254,202.60 元 。根据《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拟向截止 2015 年 5 月 28 日(最终股权登记日以公司
公告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休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 2014 年度的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董事会同意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度审计报酬为 77.96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56.76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 21.20 万元,与本次审计有关的直接费用(差旅费等)按
实结算。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的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已连续多年为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的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提供煤炭运
输服务,且自本公司上市以来浙能富兴一直是本公司大客户之一。同
时,为保证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浙能集团下属的浙江省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了金融服务。上述
服务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参考 2014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
别预计了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临 2015-006)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褚敏先生、管雄文先生、董军先生、蒋海良
先生和姚成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 6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
进行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从而促进控股股东与本公
司的共同发展与繁荣,本公司拟继续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
额在 30,000 万元人民币以内的银行贷款进行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临
2015-007)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褚敏先生、管雄文先生、董军先生、蒋海良
先生和姚成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 6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本公司拟委托浙
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将不
超过 5,000 万元自有资金贷款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
情况如下:
    明州高速 2015 年需偿还到期长期贷款 2 亿元,根据目前经营状
况仍需新增外部其他借款以偿还到期长期贷款。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资金预算,在扣除日常经营备付资金后尚有
约 6,000 万元资金结余,为此,本公司向明州高速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委贷资金具有可行性。通过向明州高速提供委托贷款可减少本公
司合并范围内的外部贷款,并可减少公司合并利息支出,降低本公司
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效益。
    以上委托贷款交易,本公司拟通过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 1 年期
《委托代理合同》实施,合同主要条款:利率为人民币浮动利率,每
笔贷款发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0%。合
同期内若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则自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
之日起,按该调整日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前款约
定的浮动幅度所确定的利率执行新利率。浙能财务公司将按照不低于
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我司的优惠条件和不低于其能够给予其他客
户的优惠条件向我司收取手续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浙能财务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并办理委托贷款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规模、生产业务发展的融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
加强与相关银行间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
业务)及借款事项如下:
    1、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
    2、向银行申请的借款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不超过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或授权总经理实施项目的预算内金额。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同时授权其在银行
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资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等手续及相关合同、文件
的签署。本授权有效期 1 年。
    拟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一览表
       银行名称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        期限
中国银行江东支行                    3.6 亿元          1年
中国交通银行宁波分行                2.55 亿元         1年
中国工商银行江北支行                 1 亿元           1年
中国建设银行江北支行                2.85 亿元         1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
辖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的议案》
    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是宁
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运营宁波绕城西段高速公路。
该路段自 2007 年底开通以来,实际交通流量与预测交通流量存在偏
差,特别是自 2011 年起实际交通流量与预测交通流量发生较大偏差,
到 2014 年底偏差幅度已连续三年超过 20%。目前该路段受宁波机场
高架及路网日趋完善等因素综合影响,车流量差异总体趋于稳定。鉴
此,明州高速聘请独立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集团)有限公司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未来车流量进行了重新预
测,并出具了《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交通量分析与预测报告》。明
州高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调整后的预测特定年度标准车流
量和未来经营期总标准车流量,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特许经营无
形资产(公路经营权-路产)的摊销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属于会计
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
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
计估计变更公告》(临 2015-008)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薪
酬及绩效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草案 2015 年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2015 年修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任期 3 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组成人员经 201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 2015 年 4 月届满。根据公司
董事会换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议:
    (一)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的组成按以下原则
    1、《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董事会由 11-15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
    2、考虑股东的持股份额,兼顾代表性与广泛性;
    3、中国证监会[2001]102 号文件规定“董事会成员应当至少包
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名单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根据
股东单位的推荐和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提议,经充分协商,并征得被提
名人的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名单如下(按姓氏笔
画排序):方鹏、包新民、吴洪波、姚成、胡正良、钟昌标、真虹、
董军、彭法、蒋海良和褚敏。
    其中包新民、胡正良、钟昌标和真虹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新民
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 上午 9:00 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4 月 17 日。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5-009)
       公司独立董事作了书面述职报告,还专就上述议案中第四、六、
十、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和十七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
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海运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公司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宁波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为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
贷款进行担保的独立意见》和《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对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鹏先生,1963 年 4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高
级经济师。历任闸口电厂团委书记、党委秘书,浙江电力热电工
程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省电力工程设计院院长,浙江
浙电电网工程技术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
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浙江省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
    包新民先生,1970 年 12 月出生,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浙江之江资产评估公司、
宁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宁波正源会计(税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地平线企业管理咨询公
司董事长,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吴洪波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北仑
发电厂燃运部班长,宁波市北仑港发电厂房屋维修公司经理,宁
波保税区九天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保税区北电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保税区北电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北仑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宁波永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姚成先生,1970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职
称。曾任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学院野战工程系军用道路桥梁与渡
河教研室讲师,上海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筹备办公室主任,宁波北仑港高速公
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建设办
公室副主任,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
职。现任宁波绕城东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胡正良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法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获得者。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教授、交通运输管理学院院长
等职。现任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
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
    钟昌标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后/博士。历
任宁波大学商学院系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现任宁波大学区
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首席教授。
    真虹先生,1958 年 3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获得者。历任上海海事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交通运
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现任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秘书
长,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董军先生,1973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
师。历任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党群办主任,宁
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纪委书记兼团委副书记、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
职。现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彭法先生, 1978 年 11 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
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会计,浙江省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
计师、党委委员等职。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
会计师。
    蒋海良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
程师。历任宁波海运外轮航修厂轮机主管,宁波海运货运分公司
机务科副科长、科长,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船技处副处长,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保障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宁
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褚敏先生,1956 年 11 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
任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计划财务科副科长,宁波远洋运输公
司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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