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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黄廉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在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14 年 8 月 15 日,因任期届满本
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14 年度
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4 年,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
大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或按要求进行了通讯表决,列席了股东大会,没有委
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能认真审阅会议文件
及相关材料,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一些合理
化建议,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
期内,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与勤勉的原则,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凡需独立董事发
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能做到认真了解情况,重点关注相关议案的合法、合规性,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
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就
年报审计关注的问题和发现的问题,积极地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年报审
计工作进度,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2.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按照公司《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要求,积极
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薪酬等情况进行审议,履行好
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为董事会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协助公司董事会开展
工作。
    3. 除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外,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督促
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保障了广大投
资者的知情权,努力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14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和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
及执行情况,就有关问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给予公司意见或建议,与公司管理
层保持良好沟通。衷心感谢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给予本人在履职过程中的
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签名:黄廉熙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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