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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浙江震元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俊                        联系电话:010-68539108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金洋                      联系电话:010-685307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除发表的独立意见外,2014 年度无其他需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向贵所报告的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2)培训日期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则、完     --
                                整,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位发现重     --
                                大问题。
3.“三会”运作                 公司运作规范。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未发生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
                               使用均按照三方协议合法合
                               规使用及存放,及时、完整、
                               真实对外披露。
6.关联交易                     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
                               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真实
                               对外披露。
7.对外担保                     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      --
                               合法合规,及时、完整、真实
                               对外披露。
8.收购、出售资产               2014 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   --
                               出售资产行为。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公司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    --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
                               构均发表意见。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其他主体能配合好保荐工作      --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控股股东股改承诺:在国家出台关    截止目前,       --
于股权激励机制的相关规定后,将积极
配合有关部门探索股权激励机制的实     承诺人不
施。                                 存在违反
                                     该承诺的
                                     情形。
2、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承诺    是               --
承诺事项:所认购“浙江震元”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14 年未发生保荐代表人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2014 年 6 月 30 日,山西证监局向本保荐机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构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情况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4〕4 号),
                                          认为公司在担任山西美锦能源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未对重组相关事项进
                                          行充分、广泛、合理地调查,未关注到重组
                                          中发生的重要事件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未对山西美锦能源提供的资料进行独立
                                          判断,并在按规定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时未作
                                          出审慎回复。针对该事件,本保荐机构高度
                                          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查漏补缺,及时下发
                                          了《关于加强项目持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
                           求相关业务部门开展针对证券保荐、债券主
                           承销、财务顾问、资产管理、资本中介等各
                           条线业务持续跟踪和存续期管理的全面自查
                           工作,避免持续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相关合规
                           风险。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保荐
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2015 年 3 月 26 日
                     王     俊
                                                  2015 年 3 月 26 日
                     许金洋
保荐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6 日
             (加盖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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