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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8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日召开了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
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进 行了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
准 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
的披 露》等具体会计准则。上述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 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
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
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
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采用财政部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
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147,300.00
                        长期股权投资                   -39,147,300.00
                          递延收益                       7,10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7,100,000.00
                          资本公积                     -27,811,784.42
                        其他综合收益                    27,811,784.4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和
2012 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 2014 年财政
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相
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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