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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7
公告编号:2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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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1518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3月 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胜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3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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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将股票转让方式从目前的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据此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议案时,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鉴于公司现全体股东均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若全体股东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则本议案无法审议;同时,《公司章程》亦未对全体股东均需回避的情形下,如何审议相关议案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本议案仍由全体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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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数 3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三)审议通过《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据此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议案时,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鉴于公司现全体股东均为本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若全体股东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则本议案无法审议;同时,《公司章程》亦未对全体股东均需回避的情形下,如何审议相关议案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本议案仍由全体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四)审议通过《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公告编号:2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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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和股东情况等的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
    备、报审;
    (2)股票发行工作有关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5)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股票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告编号:20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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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唐恬、吴永全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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