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7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审计委员会
委员,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
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工
作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韦法云先生、董事刘彦
松先生、方梅女士、王小中先生 4 名成员组成。2014 年 6 月 24 日,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
事陈传江先生、费蕙蓉女士、董事刘彦松先生、周俊先生 4 名成员组
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陈传江先生担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
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14 年 1 月 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会议,与
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并
就内部控制审计、重点领域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2、2014 年 1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会议, 在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
以该报表为基础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阅意见。
    3、2014 年 3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4 年第三次会议,
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期间的相事项及初步结果,随后审阅
了公司《审计报告》(初稿),并形成书面意见。
       4、2014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4 年财务预算报告》、《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5、2014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第五次会议, 审
议通过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董事会审
议。
       6、2014 年 8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第六次会议, 审
议通过公司《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7、2014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14 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同时还检查了 2014 年度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收集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的相关资料,为
审计委员会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提供了有力支撑材料。
       三、公司董事会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行了必
要的督查和审阅。
       1、2014 年 1 月 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 2013 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2014 年 1 月 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认
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同意以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3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3、2014 年 1 月 4 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正式进场开始
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2 月 26 日两次发
出《审计督促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时间安排,加快工作进度,
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2014 年 3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其做
了良好的沟通,再次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同
意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同意公司
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组应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 2013 年
度报告的如期披露。
    5、2014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定稿后,
召开了年审会议对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预决算报告、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经审计的相关报告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财
务报告审计单位,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好地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
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鉴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能
够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该所业务素质良
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
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决议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年审注册会计师正式反馈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审计委
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
当的审计证据。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做出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
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报
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
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3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
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
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六)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华普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
审计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四、总体评价
    2014 年,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
了审查、监督职能,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
控制建设和完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5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为强
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
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委员: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刘彦松     韦法云       方 梅    王小中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委员: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刘彦松     陈传江       费蕙蓉      周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