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刘贵斌监事不能履行监事职责,按照公司《章程》
第 141 条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48 条之规定,经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去刘贵
斌先生监事职务,补选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王
正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本届监事会。王
正伟先生简历如下:
王正伟,男,汉族,1976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
宁夏彭阳,大专学历,毕业于宁夏大学财会专业,会计师。
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宁夏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经
营管理部部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4 年任宁夏华联商厦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 年 1 月至今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王正伟先生未持有广夏
(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证券监管部门处
罚,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
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