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森远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群伟 联系电话:021-608932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义 联系电话:021-609331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4 年 6 月 13 日
(3)培训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三会”运作 无 无
3、内部控制 无 无
4、内部审计制度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对外投资 无 无
9、股权变动 无 无
10、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11、重大诉讼 无 无
12、投资者关系管理 无 无
13、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无
荐工作的情况
14、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无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股
东齐广田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是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股东王恩义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 是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除郭松森、齐广田和王恩义以外,公司
李艺等其他 35 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
1、自 2009 年 12 月股份转让实施完成
日起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前,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 是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郭松森、齐广田、王恩义、孙斌武、
金鹤绵、周伟、齐伟江、张南、闫南、
薛萍、于健、韩文韬等 12 人以及曾担 是
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东现已离职的人员李艺、付健、孟凡冰
等 3 人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
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
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
无
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群伟 刘 义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