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详细内容于 3 月 25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六届十
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 2015-005)中。
原披露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方
长顺、翟大发、朱武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
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817,302.84 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 10%提取盈余
公积 16,112,121.29 元,加上 2013 年度未分配利润-54,068,788.75 元,
扣除 2014 年分配股利 7,489,266.40 元后,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102,147,126.40 元。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将
于四月中旬完成,该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股权结构
及股东权益将会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报表反映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为保证股东利益,董事会拟定:本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留待 2015 年中期及以后年度
进行分配。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事后审核意见,认为上述议案中“本年
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
将留待 2015 年中期及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不够严谨。为规范公司
行为,现对《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文字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注册会计师方
长顺、翟大发、朱武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
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9,817,302.84 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 10%提取盈余
公积 16,112,121.29 元,加上 2013 年度未分配利润-54,068,788.75 元,
扣除 2014 年分配股利 7,489,266.40 元后,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102,147,126.40 元。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将
于四月中旬完成,该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股权结构
及股东权益将会与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报表反映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为保证股东利益,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在 2014 年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董事会提议 2015 年中期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本预案需提请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述修改,本公司对已披露的《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
文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具体情况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
站的《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上述内容修订,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