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待收到 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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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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