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 2014 年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公司提交了《上海物
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362 号),
该审计报告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所述,贵公司
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
调查通字 2013-1-031 号),因贵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贵公司立案稽查。贵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沪证
监处罚字【2014】6 号)。
截至本审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贵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的稽查尚未结案。
此段内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对于上述强调事项段,董事会认为:
对于被证监会立案稽查事项,公司正在陈述、申辩和听证的过程中,待收到
本案处理结果后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