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
度财务报告,并对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2015]第 111362
号)所涉及的强调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
的财务状况,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立信会计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均无异议。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
查通字 2013-1-031 号),因贵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贵公司立案稽查。贵公司已收到《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编号:沪证监处罚字【2014】6 号)。截至本审
计报告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贵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的稽查尚未结案。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立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希望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后
续相关信息。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