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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4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下属上海锦江汽车
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锦江低温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尚海食品有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2.7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税务、长期股权投资、
人力资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档案、预算、资金、费
用支出、存货与成本、销售与收款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环境、内部监督、财务
报告编制与披露、税务、长期股权投资、资金、费用支出、存货与成
本、销售与收款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5%;大
于营业收入的3%。
    (2)重要缺陷。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1%至5%;
营业收入的0.5%至3%(均含本数)。
    (3)一般缺陷。导致财务报告小于利润总额的1%;小于营业收
入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内
部控制监督无效等迹象。
    (2)重要缺陷。有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
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等迹象。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大于利润总额的5%。
    (2)重要缺陷。损失金额为利润总额的1%至5%(含本数)。
    (3)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
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替代性控制;人才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对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控制制度
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对重要
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
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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