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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3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停牌 1 天,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开市时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开市时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由“*ST 海化”变更为“山东海化”;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22”;
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12、2013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2 月
18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公司坚持突出主业、做强主业,带领全体员工主动作为,创新措施,
负压前行,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经营局面有所改观,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改
善。
       一是围绕突出主业、做强主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
资源配臵,资产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是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起了全体员
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管理效益提升明显。
     三是围绕节能降耗、降本增效,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改造,加快工艺
升级步伐,集中精力实施了一批短平快技改项目,对提升主业竞争力起到
了积极作用。
     四是积极开源节流,加强集中采办,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
三费支出,使产品成本有所降低。
     五是紧盯市场动向,制定积极、灵活的销售策略,抢抓市场机遇,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构建多种营销平台。
     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海
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5】第 5 号)。公
司结合 2014 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复核后,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做出了书面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纯碱毛利率波动较大,请结合产品市场价格
波动、公司原材料成本、人工等因素说明毛利率波动是否合理,并对比同
行业的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回复如下:
    (1)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纯碱全年平均销价分别为 1219 元/
吨、1155 元/吨、1239 元/吨,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纯碱主要原材料为原盐、石灰石、焦炭、蒸汽,2012-2014 年纯碱营
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287,527.42       252,881.64       330,607.13
营业成本                 290,591.13       243,058.02       286,304.42
其中:材料费             263,204.81       21,1241.66       241,224.19
      人工成本             8,527.09         8,869.30        10,147.34
         折旧费            22,740.21          20,823.70        16,922.06
毛利率                        -1.07%                 3.88%        13.40%
     (2)纯碱生产工艺主要有氨碱法、联碱法、天然碱法。公司纯碱
生产工艺与三友化工、青岛碱业同属氨碱法。近三年纯碱毛利率情况对比
如下:
      数据来源          山东海化          青岛碱业           三友化工
    2012年年报            -1.07%            -7.90%             15.34%
    2013年年报             3.88%            -2.64%             15.19%
    2014年中报            11.39%            16.52%             23.71%
    2014年年报            13.40%            16.53%             未披露
    注:青岛碱业披露的是纯碱和小苏打的综合毛利率。
    公司纯碱毛利率变动趋势与青岛碱业、三友化工一致。
    2.公司资金情况专项审计显示,2014年公司向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
公司提供981万元财务资助,请详细说明该交易的经过,公司是否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
    回复如下:
    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以溴”)是于 1999 年 9 月注
册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 9,603 万元,其中,公司持其 25%的股
权,殴溴公司持其 75%的股权。欧溴公司是一家根据荷兰法律设立并存续
的公司。该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以溴公司章程约定:所需资金超过其注册金的部分可由双方按持股
比例提供股东贷款。2001 年-2003 年 1 月,股东双方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
供了股东贷款,其中公司共提供了 6,952 万元,之后未再提供。公司通过
指派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中以溴生产经营决策等措施,随时关注其生产经营
情况,以加强风险防范,同时逐步收回为其贷款的本金及利息。2014 年
初对其贷款本息余额 9,811,660.09 元,其中:本金 9,503,950.48 元,利
息 307,709.61 元;2014 年底对其贷款本金 5,610,828.48 元,股东双方
为其提供的贷款比例与持股比例一致。
    3.2013 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25 亿元,请详细说明相
关固定资产情况、减值测试过程、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的合理性,相关固定
资产停产或闲臵的具体时间和公司是否及时计提减值,停产的固定资产是
否存在近期开工的迹象。
    回复如下:
    因市场持续低迷,公司部分产品已处于连续亏损或装臵停产状态,相
关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为此,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规定,委托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
了减值测试,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8 月 31 日。
    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25,180,450.51 元、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 4,044,084.00 元。其中:水玻璃、白炭黑资产组、甲烷氯化物资产组、
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资产组、电石资产组、聚氯乙烯资产组,按照
收益法进行减值测试。醋酸乙酯资产组、山东海化天际化工有限公司资产
组因不再继续生产经营,按照市场法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组具体情况
如下:
    (1)水玻璃、白炭黑资产组
    进入 2013 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及行业产能过剩影响,市场持续低
迷,该资产组亏损严重,公司决定于 2013 年 7 月停产。因考虑到水玻璃、
白炭黑产品市场门槛低、竞争激烈,公司经研究,决定将该资产组 3#、
4#水玻璃生产线和 2#、3#白炭黑生产线及相关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对外
出租,租赁期为 2013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止,年租金
3,600,000.00 元。合同到期后,公司与承租方山东国海化工有限公司续
签了合同,租赁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年租金
3,600,000.00 元。
    按照租金收入情况,采用收益法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
和资产实际情况,2013 年 10 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75,300.00 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份,资产原值 76,963,655.57 元,账面价值
11,284,856.99 元。
    目前,该装臵仍继续对外出租。
    (2)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聚氯乙烯资产组
    该装臵自 2012 年 2 月份停产,系受宏观经济影响企业为减少亏损而
采取的暂时性停工措施。2012 年第 4 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出现大幅增长,
各项指标均表明宏观经济出现企稳回升迹象,市场预期渐趋乐观。加之保
障房建设的持续推进,公司认为与建筑行业密切相关的聚氯乙烯市场需求
将会很快释放,届时该装臵将恢复生产,公司和年报审计事务所在对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初步判断后,认为该装臵 2012 年未出现重大不可逆的
减值情形。
    2013 年,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产品市场未现转暖迹象,公司决
定继续停产,该资产组出现重大不可逆的减值情形。按照收益法,进行了
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和资产实际情况,2013 年 10 月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 77,665,700.00 元。
    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转让。
    (3)电石资产组
       因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聚氯乙烯装臵于 2012 年 2 月份停产,
该资产组作为其配套项目,与聚氯乙烯装臵同时停产。随着宏观经济转暖、
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公司预计聚氯乙烯装臵会很快恢复生产,该装臵
也将恢复生产。因此,公司及年报审计事务所在对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初
步判断后,认为该资产组 2012 年未出现重大不可逆的减值情形。
       因 2013 年市场持续疲软,聚氯乙烯装臵未能恢复生产,2013 年 6 月
份公司决定将该资产组整体对外出租,租赁期为 2013 年 6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5 日止;第 1 年租金 6,000,000.00 元,第 2-5 年租金
8,800,000.00 元/年。
       按照租金收入情况,采用收益法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
和资产实际情况,2013 年 10 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3,619,900.00
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份,资产原值 206,759,037.08 元,账面价值
41,024,622.55 元。
   目前,该装臵仍继续对外出租。
   (4)山东海化天际化工有限公司资产组
   受市场需求、城市建设规划等因素的影响,该公司“三单体生产装臵”、
“五磺酸钠生产装臵”、“增塑剂生产装臵”及其附属设施资产组于 2013
年 6 月份停产,出现重大不可逆的减值情形。
       因不再继续生产经营,按照市场法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
果和资产实际情况,2013 年 10 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4,255,479.88
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份资产原值 114,259,940.18 元,账面价值
3,046,483.95 元。
    目前,该装臵继续闲臵,无开工计划。
    (5)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资产组
    近五年,该资产组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8 月累计
  毛 利        6,877.99   11,332.08   2,921.56      -895.62        -2,445.72
  毛利率        14.12%      21.31%      5.70%        -2.30%         -10.78%
    基于该资产组以前年度产品盈利情况良好,以及宏观经济将转暖、下
游需求转旺的预期,预计产品价格经短期调整后能回升到合理价位,因此,
公司和年报审计事务所在对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初步判断后,认为该
资产组 2012 年未出现重大不可逆的减值情形。
    进入 2013 年以后,国内经济增长疲软,产品市场未见转暖迹象,公
司亏损严重,资产组已出现重大不可逆的减值情形。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和资产实际情况,2013 年 10 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86,635,269.98 元。
    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转让。
    (6)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天祥化工厂甲烷氯化物资产组
    近四年,该资产组产品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8 月累计
  二氯甲烷          2,395.12      2,595.77         -744.53               -1,016.73
  三氯甲烷          2,664.24      4,896.71       -1,036.52               -1,219.48
    因受下游产业需求减缓影响,产品价格下降,基于以前年度产品盈利
情况良好,以及宏观经济将转暖、下游需求转旺的预期,预计产品价格经
短期调整后能回升到合理价位。因此,公司和年报审计事务所在对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进行初步判断后,认为该资产组 2012 年未出现重大不可逆的
减值情形。
    2013 年,甲烷氯化物全国产量不断增加,价格持续下滑,市场低迷,
产品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出现重大不可逆的减值情形。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和资产实际情况,2013 年 10 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63,357,316.00 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44,084.00 元。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天祥化工厂已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转让。
    (7)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天祥化工厂醋酸乙酯资产组
    受生产工艺和原材料价格影响,该资产组从 2008 年起一直处于停产
状态,2009 年对其计提 24,199.28 万元减值准备,其中,大部分公共设
施经技术改造后已被启用。公司计划待宏观经济形势好转后将该资产组恢
复生产,若恢复生产,该资产组整体而言不会出现新的减值迹象。同时,
该资产组在 2010-2012 年期间并未出现表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
资产市价大幅下跌、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资产陈旧过时实体损坏、计
划提前处臵、预期利益大幅降低且短期内不可恢复等。因此,公司和年报
审计事务所在对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初步判断后,认为其在此期间未出
现重大不可逆的减值情形。
    2013 年,产品市场无好转迹象,且该装臵停车时间长,技术已落后,
已无开车可能,出现了重大不可逆的减值情形。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和资产
实际情况,2013 年 10 月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9,371,484.65 元。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天祥化工厂已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转让。
    4.公司向山东海化集团购买的水、电、蒸汽金额达 14.2 亿元,请详
细说明相关单价和数量,相关交易是否公允,集团对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情
况。
       回复如下:
       (1)关联交易产品采购及山东海化集团对第三方销售明细如下:
                                             单位:万度、万吨、元/度、元/吨
关联产品名称   公司采购数量    公司采购单价 销售给第三方数量 销售给第三方单价
电                 98,096.68           0.46       15,487.19              0.69
蒸汽                  792.26         115.00            55.32           197.72
淡水                  762.77           2.88           191.90             3.38
海水                5,413.71           0.50
除盐水                178.31           5.00             0.61             5.00
    (2)相关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区的所属企业其生产经营所需电、蒸
汽、水由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所属热电厂提供,年交易金额巨大。
    ①电:公司采购山东海化集团电力产品的数量占其发电量的 76%以上,
价格为 0.46 元/度,与三友化工购电价格 0.46 元/度一致。位于潍坊市的
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 2014 年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潍坊供电公司
实际结算综合电价为 0.47 元/度。
       ②蒸汽:2014 年,公司采购山东海化集团蒸汽 792 万吨,占其产量
的 91%以上。我公司作为其大用户,价格低于其他小用户是合理的。同时,
与三友化工所购蒸汽价格 110 元/吨基本接近。
       ③淡水:2014 年,公司采购山东海化集团淡水量占其产量的 70%以上,
我公司作为其大用户,价格低于其他小用户是合理的。
       5.请说明公司报告期 2.91 亿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91 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具体构成。
       回复如下: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处臵天祥化工厂收回往来款                                      259,123,632.51
租金收入                                                        9,509,321.71
收回往来款                                                      4,370,532.23
补助资金                                                        4,481,500.00
银行利息收入                                                    5,065,373.09
其他                                                            8,689,121.55
合计                                                          291,239,481.0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如下:
                                                                     单位: 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转存质押定期存款*                                                50,000,000.00
贷款手续费                                                          912,359.94
合计                                                             50,912,359.94
    *注: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 5000 万元人民币作质押从银行融资。
    五、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4 年度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4 年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合 计 为 2,145,316,246.49 元 , 2014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856,373,860.23 元,净利润 146,531,202.6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65,263,479.75 元。
     2.公司 2013 年、2014 年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
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亦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规定的
应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9 条规定,并经
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3 月 6 日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六、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提交的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停牌 1 天,证
券简称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起由“*ST 海化”变更为“山东海化”,证券
代码不变,仍为“000822”,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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