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于2006年8月8日在公司宾馆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06年7月29日出书面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参加本次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任晓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内蒙古天河醇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投资属关联交易,任晓善、赵祖来、聂长海、刘鸿生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杜德善、李枫、季敏波、樊行健、张忠全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9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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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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