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丰琪投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丰琪投资将其于2014年3月28日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份65,000,000股进行解押,
上述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3月16日办理完毕。
2015年3月18日,丰琪投资又将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质押
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3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6年3月18日,本次交易已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丰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00,227,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0%;本次质押公司
股份 65,000,000 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4%。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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