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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15-03-20
公告编号:2015-007 
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
    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 )的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议
    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并表决,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5、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廖如海 
联系电话:0551-63845777 
电子信箱:liao_ruhai@conver.com.cn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 99号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序号项目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1 总资产 
155,721,397.26 
    124,601,538.96
    24.98% 
    公告编号: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784,035.75 22,707,917.25 35.57% 
    3 营业收入 101,818,685.73 73,778,980.46 38.0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76,118.50 708,716.74 531.5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275,408.25 -651,096.68 603.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92,409.78 4,118,652.04 50.35% 
    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5% 3.17% 400% 
    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04 375% 
    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04 375%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30 1.14 14.89%
    2、股东结构表 
    股份性质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3、核心技术人员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600,000 87.29%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1,000,000 4.24%
    3、核心技术人员 2,000,000 8.47%
    4、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23,600,000 100.00% 
    总股本 23,600,000 - 
股东总数 4 
公告编号:2015-007
    3、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期初持股数 
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期末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 
无限售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股份数 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13,600,000 57.63% 13,600,000 
    -- 
2 陈王保自然人   7,000,000 29.66% 7,000,000 -- 安徽保泰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 
  2,000,000 8.47% 2,000,000 
    -- 
4 陈方明自然人   1,000,000 4.24% 1,000,000 -- 
    合计   23,600,000 100% 23,600,000 --
    4、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控股股东为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7.63%的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王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9.66%的股权,同时通过汇通集
    团和保泰利间接持有公司 53.17%的股权,陈王保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支配合计
    持有 82.83%的股权。
    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股东) 
安徽保泰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王保陈方明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陈王保王永秀
    90.00% 10.00%
    8.47%  57.63%  29.66% 4.24% 
    陈王保等 41名自然人
    100.00% 
    合肥汇通新光铭牌有限公司
    50.00% 
    江淮汇通恩伟驰(合肥)有限公司
    25.00% 
    公告编号:2015-007
    三、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增长较快,实现销售收入 101,818,685.73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38%;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76,118.50元,较上
    年同期增幅高达 532%;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55,721,397.26
    元,基本每股收益 0.19元/股。各项指标均增幅较大,业绩成长较快。
    1)、市场开拓 
报告期公司在发展国产汽车品牌市场的同时,顺利进入了合资品牌汽车的内外饰件市场。在自主品牌汽车市场方面,公司由发展初期的江淮汽车、奇瑞汽车配套扩展到长城汽车、吉利汽车。在进入长城汽车配套体系以来,公司配套产品从长城哈弗 H2到目前最新车型哈弗 H8、H9,每个车型均配套了一系列零部件产
    品,长城汽车已成为了公司的关键客户之一;在报告期内更有一些重点项目,如江淮汽车的瑞风 S3车型,自 2014年 10月开始月销量达到 20台,公司为其配套的内外饰产品,仅此一个车型就获得了 20多个零部件的供应资格,每月销售收入近 400万元,为 2014年整个销售收入做了较大贡献。在合资品牌汽车市场方面,公司现已成功通过东风裕隆、东风日产、一汽丰田等主机厂的二方考核,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进入合资品牌不仅可以带来更高附加值的产品,同时也带来高品质的生产管控和质量要求,推动公司在技术、品质、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全面提高,加速公司成长。
    随着开发及销售的产品逐渐增多,报告期公司在销售队伍建设方面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已经建立起 36 人的销售团队,并在天津、保定、重庆、杭州湾、芜湖、大连等地设立了办事处,就近为各主机厂提供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报告期公司产品在售前、售后服务上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2)、产品研发 
报告期公司通过继续深化产学研合作,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司研发能力和研发水平显著提高,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技术中心通过安徽省经信委、发改委等七部门审核,被批准为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公司组建的“合肥市汽车子零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也顺利通过安徽省科技厅等部门审核,晋升为“安徽省汽车通用饰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告编号:2015-007 
在知识产权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申报了《一种塑料件水转印工艺》等五项发明专利,目前已进入实审阶段;申报了六项实用新型专利和一项外观专利已获得授权,已取得了专利证书。
    报告期公司在新项目开发方面继续实施重点产品技术攻关,成果丰硕,报告期投入研发的零部件开发项目超过 50个,均将在 2015年进入批量生产,类型涵盖塑料电镀、喷涂、水转印、隔音降噪产品等,为 2015年销售收入稳步提升提供了有力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 2015年度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年销售收入增长 38%,根据目前的新项目研发及已开发完成的项目情况分析,2015年的销售收入增幅将超过 40%,主要集中在江淮汽车、奇瑞汽车及长城汽车的新开发项目产品。同时,根据公司既定的发展目标,2015年公司目标产值 1.5亿元,2016年突破 2亿元的销售额,2017-2019每年收入与
    税后利润增长不低于 30%。
    以上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本公司于 2014年 7月 1日开始执行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项新颁
    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调整。本次已执行的新准则,不存在对本财务报表报告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本年度未发生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
    2、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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