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4 日、3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和《关于增加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4 年度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定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采用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为方
便投资者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
会议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2014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2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3月25日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
间为2015年3月24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3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宁
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8、《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临时提案》
上述 1、3、4、5、6、7、8 项议案已经 2015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9 项
议案已经 2015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 10 项议案为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临时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
职,上述议案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5 年 3 月 4
日、3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上述 1-9 项议案将以普通决议通过,第 10 项议案将以
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
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
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5 年 3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 312 室(宁
夏国际会展中心对面院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57
2.投票简称:“广夏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3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
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广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
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
此类推。
本次审议事项中无需要逐项表决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4 4.00
增股本预案》
5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7 《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则》 7.00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8 8.00
财的议案》
9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9.00
《关于修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 10.00
10
限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表
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
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
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25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投资者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资
者服务专区”,在“密码服务”专区申请密码,填写“姓名”、
“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检验通过后,
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并分配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号。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激
活服务密码操作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进行:
A.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B.“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
C.“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 4 位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如服务密码激
活指令在 11:30 前发出的,当日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
密码激活指令在 13:0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
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
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
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帐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
同帐户分别申请报务密码。需要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参见深
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深交所互联投票系统“证
书报务”栏目。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
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2、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
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
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
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王清杰
联系电话:0951-3975696
传真电话:0951-3975696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C座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
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广夏(银
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表本人(本
公司)出席 2015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1、《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2、《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3、《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4、《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5、《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7、《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 □反对 □弃权
8、《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9、《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关于修改<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临时提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表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