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0012 转债简称:海运转债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2015 年 3 月 1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浙能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明州高速向浙能财务公司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年利率 5.35%,期限自 2015 年 3 月 18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17 日止。
本次借款全部用于置换银行到期贷款。本次关联交易拓宽了明州高速融资
渠道,有利于控制贷款成本,缓解资金需求压力,符合该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负面影响。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
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
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28,400 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其中明州高速与浙能财务公司发生借款关联交易 4 次,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
人民币 26,500 万元;本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发生借款关联交易 1 次,关联交易
借款金额人民币 1,900 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余额人民币 26,500 万元(含本次关
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详见本公司 2014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
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
公告》(临 2014-008)。2014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详见本公司 2014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
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
公告》(临 2014-033)。
根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2015 年 3 月 18 日,明州高速与浙
能财务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明州高速向浙能财务公司借款人民
币 3,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5.35%的人民币固定利率,期限自
2015 年 3 月 18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17 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浙能财务公司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浙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运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为明州高速的
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
项的规定,浙能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借款合同的签订
构成了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过去 12 个
月内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28,400 万元(含
本次关联交易),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4.73%;至本次关
联交易为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
易借款余额人民币 26,500 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3.74%。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 1 号楼九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娜
注册资本:97,074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40000283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
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
资等。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浙能财务公司总资产 186.66 亿元,净
资产 17.18 亿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5.7 亿元,净利润 3.63 亿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 2 幢
法定代表人:褚敏
注册资本:119,3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00002261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场站、港口的开发、投资、建设、养护;
广告服务;房屋租赁。
截止 2014 年 9 月 30 日,明州高速总资产 38.54 亿元,净资产 9.46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29 亿元,净利润-3,311.10 万元(上述数据
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浙能集团持有浙能财务公司 91%的股权,同时持有海运集团 51%
的股权。海运集团持有本公司 41.84%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本公司持有明州高速 51%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
的规定,浙能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2、借款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
3、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3 月 18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17 日止;
4、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5.35%的人民币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
调整;
5、计结息: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计息,每季末月 20 日结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为本合同贷款发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贷
款基准利率,即年利率 5.35%。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企业融资及融资成本仍存在较大的压力。明州高速本次借
款全部用于置换银行到期贷款。该关联交易拓宽了明州高速的融资渠
道,有利于控制贷款成本,缓解资金需求压力,符合明州高速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发生的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明州高速与浙能财务公
司分别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签订了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3,000 万
元的《借款合同》;2014 年 12 月 2 日根据签订的《借款合同》,发生
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13,000 万元;2014 年 12 月 15 日根据 12
月 2 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发生关联交易借款金额人民币 7,500 万
元;2014 年 12 月 17 日归还与浙能财务公司在 2013 年 12 月 18 日发
生的期限为 12 个月的人民币借款 6,000 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
披露日,明州高速与浙能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余额人民币
26,500 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浙能
财务公司累计关联交易借款余额人民币 26,500 万元(含本次关联交
易)。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报备文件
1、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2015)贷字 YWWD2015019 号〕;
2、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